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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的核心支柱

在日前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大会期间,珠海进一步明确了创新驱动路线图:要围绕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粤港澳创新合作先行示范区、珠江西岸区域创新中心三个目标,聚焦建立有效市场、打造有为政府、构建有机生态三个关键,突出科技、人才、资本三个重点,把创新驱动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贯穿各项工作,真正走出创新驱动的路子。

从全局来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持续对有关事项作出战略部署。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制度之一,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应该发挥核心支柱作用。

第一,知识产权驱动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模式。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探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模式。总结有关探索经验,借鉴国内外的理论实践成果,可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模式主要有7种,分别是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模式、金融创新驱动模式、管理创新驱动模式、人才创新驱动模式、商业模式创新驱动模式、组织创新驱动模式、文化创新驱动模式。

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大力加强知识产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升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提升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提升产业经济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知识产权是知识生产的精华,是知识与商业的结晶,而且具有独占的法律属性、对国民经济各个产业全面渗透的特点,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抢占知识经济时代商业制高点的关键。提升知识产权实力是提高产业经济“智商”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且,与其他模式相比,知识产权驱动模式具有见效周期短、创新空间大、效果显现快、效果可持续的特点,因此,知识产权驱动模式应该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模式,优先实施。日本20世纪50年代至今,从“贸易立国”到“技术立国”,再到“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重要价值。

第二,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

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强调要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具体来讲,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激励创新有如下4方面作用:

评价创新、界定产权。有效的创新评价、清晰的产权界定是创新系统良性发展的基石。知识产权不是自然权利,而是法定权利,知识产权审查过程既是权利产生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创新评价的过程,通过对创新成果进行评价,进而根据评价结果界定合理的产权范围。与其他创新评价手段相比,知识产权制度是公认的更为系统、科学、稳定的手段。

保护创新、刺激投入。知识产权制度赋予权利人在一定时期对创新成果市场利益的独占权,保障创新者能够收回创新成本并且获得高额回报,从而吸引、鼓励、刺激更多的资本和人才投入创新。

导航创新、配置资源。知识产权制度规定,作为权利人获得独占权的对价,其创新成果有关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研究,专利文献中包含了世界上90%-95%的研发成果,其他技术文献仅包含5%-10%的研发成果,如果能够有效地利用专利情报,不仅可以缩短60%的研发时间,更可以节省40%的研发经费。商标、版权制度也有类似的功能。通过对知识产权大数据的分析利用,能够有效地对创新行为进行导航,并对创新资源进行配置。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要素对产业的控制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产业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实现价值、支撑产业。知识产权是创新与市场的桥梁,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知识产权天生具有将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冲动、使命和能力。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生产资料,是企业的重要生产要素;知识产权更是一种渗透在终端消费品中的无形资产,对产品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知识产权所拥有的,无论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交换价值,还是渗透在终端消费品中的无形价值,都是创新实现价值的主要方式,更是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

第三,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必修课。

生产要素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不同时代居于核心地位的生产要素在发生着重大变化。人类从母系原始社会、父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农业经济社会、工业经济社会,到当今的知识经济社会,居于核心地位的生产要素经历了从女性的繁衍能力、男性的体力、作为生产工具的奴隶、土地、厂房设备,到今天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生产要素。据统计,美国知识产权资产的投入已经超过GDP的10%,知识产权资产对GDP增量的贡献超过50%。对标准普尔500家上市公司市场价值的测算表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价值占比已经从1985年的32%上升到2010年的81%。

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必须遵守的规则。自中国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法律法规施行之日起,任何一家企业在中国参与市场竞争都必须受到这些法律的规制。同样,任何一家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不得不遵守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及有关国际条约。对企业来讲,这是一个客观环境。面对这个环境,理论上企业有3个选择,一是退出市场;二是置之不理;三是积极适应、利用规则,趋利避害,将知识产权变成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无数的案例表明,企业只有作出第三个选择,才能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大家熟知的华为公司、朗科公司都是高度重视、充分利用专利制度,在较短时间内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由被动变主动、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优秀代表。贵州微硬盘事件则是因为漠视知识产权而功亏一篑的典型。

第四,让每家企业拥有至少一件实在的知识产权。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任重道远,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势在必行。2015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指导思想,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从领域角度看,建议分领域重点实施核心专利战略、自主品牌战略、文化产权开发战略。从时间角度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分三步走:第一步,通过5年的努力,让每家企业拥有至少一件实在的知识产权;第二步,再用5年的时间,让大多数企业(高校院所)拥有知识产权专责机构(人员);第三步,再用5年的时间,让大多数企业(高校院所)实现在全球范围的知识产权布局与运营。从制度环境需求看,建议重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归属、权责、服务、人才、文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从市场化实施路径看,建议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的“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内部专业机构(人员)专门负责、外部服务机构全面支撑”的“1+1+n”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模式。

目前,珠海在知识产权保护、交易等方面已经具备良好基础,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建设,正是广东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的工作要点之一。期待珠海能在这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加速驱动创新发展。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