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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大国不等于品牌强国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7日,中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004万件,首次突破千万大关,居世界首位。然而,“其中真正能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商标又有多少?”前天,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反不正当竞争法》 起草小组组长王学政在一场关于商标的研讨会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并同时表示,在现今的国情下,商标注册方面的认定应该更加严格。
  此次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商业秘密网主办,研讨会上,学者们以“杉杉”与“杉杉菲莱”商标为例,深入探讨了商标注册方面的相关问题。
  从媒体报道来看,自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 正式施行以来,截至2015年9月,我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已经达到1764.17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已经达到1176.29万件,已继续13年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也曾公开表示,“商标大国不等于品牌强国”。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宏光在发言时表示,虽然我国商标注册数已破千万大关,但是这其中的水分太大。如“杉杉菲莱”商标于2011年由自然人徐治强申请注册,而“杉杉”与“菲莱”两个商标都属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注册的商标,且注册成功后立即转让,恶意还是比较明显的。在我国还存在不少企业和个人不以自己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为目的大量注册、囤积商标,试图利用注册商标谋利的现象,这也是我国商标注册数庞大的原因。
  王学政则表示,前两年,浙江工商总局对“傍名牌”问题予以大力度整治,在全国范围内也有不小影响,但截至目前,尚不能说这种行为被完全遏制了。这两年,国家工商总局推进上市登记改革的成效显著,但在商标注册方面,仍没有太大起色。而商标被恶意注册,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扰,也会打击企业的品牌树立,而企业要为自己维权,负担也很大。同时,一些商标注册的中介机构也在其中浑水摸鱼。对于这样的情况,他建议,在商标注册方面采取一些更为严格的措施,鼓励创新创业的同时,杜绝商标的频繁更替,并且根据新《商标法》 加快制定商标认定、评定的细则,对于恶意注册的认定操作中难免有一些困难,可以做一些认定、甚至推定的规定,守好商标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将更有利于品牌的打造和维护,为我国成为品牌强国打好基础。
                                                                                                                                                      信息来源:上海法治报